导语:相互了解是恋爱的基础,缺失这一环节所造成的后果也只能自己承担。
2000年5月,少女韦韦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男友姚宇。之后,姚宇经常邀请她出去吃饭、玩耍,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。一个月后,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,并在外租房同居。2001年,韦韦两次怀孕都是姚宇陪她到成都市妇幼保健院做了人流手术。 两人虽然是恋爱关系,但韦韦多次请姚宇到她家里去和多次要求到姚宇家去,姚宇都没有答应,至今两家的父母亲都没有见过面。 2002年8月姚宇突然消失了,韦韦担心姚宇出了事,请了长假去找他,但所有的朋友都没有吐露姚宇的去向。到11月时,姚宇又突然出现在她面前,只说自己出了趟远门,没有来得及和她联系。之后,韦韦发现姚宇没有再和她在一起度过整夜,一般都是10点左右就离开她们租的房子。 2004年10月,韦韦又怀孕了。她找到姚宇告诉他怀孕的事,并转述医生的话,如果再做人流手术,很可能造成终生不孕。姚宇这时才表明他已经结婚两年了,2002年8月他回家结的婚。11月19日,为了摆脱韦韦的纠缠,姚宇写下一份保证书,“我保证于2005年3月31日前与肖某离婚……如不能履行此保证,我姚宇自愿一次性付给韦韦子女抚养费15万元。”写完保证书后姚宇走了,从此连电话也很难打通。 因为韦韦对姚宇并不了解,也不知道他的地址,她只能拿着姚宇的照片四处寻找。深受感情伤害的她,几度自杀。几经打听,她们才知道姚宇的家在置信逸都花园。11月22日下午,在父亲的陪伴下,韦韦来到逸都花园,姚宇的家人不让门卫放他们进去。双方耗了几个小时后,韦韦才在父亲的陪同下离开。 11月23日下午,韦韦终于在成都市芳邻路某茶坊见到了姚宇,双方在谈判了两个小时后,姚宇说他只能补偿韦韦6000元钱,那张15万元的字据只不过是敷衍她的,双方不欢而散。韦韦表示自己将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道。 |